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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禹节水(天津)有限公司2017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

编辑:  更新于:2018年9月6日  阅读量:

2) 核查组将2017年《能源统计报表》中的数据与《柴油消耗结算凭证》进行校核,确认柴油消耗量数据完全一致。

通过交叉核对,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最终版排放报告中填报的2017年柴油消耗量数据是准确的。

2)柴油的低位发热值

年份 2017

核查报告值 42.652

数据项 柴油的低位发热值

单位 GJ/t

数据来源 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缺省值

核查结论 核查组通过查阅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》并确认最终版排放报告中柴油的低位发热值取值正确。

3.4.1.2 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

受核查方在生产过程中净购入了电力,未购入热力。

(1)净外购电量

年份 2017

核查报告值 6361.25

数据项 净外购电量(AD电力)

单位 MWh

数据来源 能源消耗报表

监测方法 电表

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

记录频次 连续记录,每月、每年汇总

数据缺失处理 数据无缺失

交叉核对 1)2017年《能源消耗报表》100%核查;

2)2017年《电量结算发票》100%核查。

交叉核对数据 各工序能源消耗报表 电量结算发票

6361.25 6361.25

核查结论 1) 受核查方最终排放报告净外购电量来源于2017年《能源消耗报表》中的数据,经核查,核查机构确认最终版排放报告中的净外购电量数据与《能源消耗报表》中的净外购电量数据一致;

2) 核查组将2017年《能源消耗报表》中的数据与《电量结算发票》中的净外购电量进行校核,确认其数据完全一致。

通过交叉核对,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最终版排放报告中填报的2017年电力消耗量数据源选取是合理的,消耗量数据是准确的。

3.4.2 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

企业的排放因子数据包括: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因子、净购入电力的排放因子。

3.4.2.1 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因子

(1)柴油的排放因子

1)柴油的单位热值含碳量

年份 2017

核查报告值 20.20

数据项 柴油单位热值含碳量(CC柴油)

单位 tC/TJ

数据来源 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缺省值

核查结论 受核查方没有检测柴油的单位热值含碳量,因此核查组通过查阅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,确认采用其单位热值含碳量的缺省值是可接受的,最终版排放报告中的取值准确。

2)柴油的碳氧化率

年份 2017

核查报告值 98

数据项 柴油碳氧化率(OF柴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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